我,陈长生,一个活了三百年的怪物。
靠吃恶人维持不老容颜,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。
直到那天,新搬来的刑警邻居敲开我的门,指著失踪名单问我:“哥,见过这个人吗?”
我看著照片上那个上周刚被我红烧了的诈骗犯,陷入了沉思。
这玩意儿,是算“见过”,还是算“吃过”?
*
【第一章】
我叫陈长生,今年三百一十八岁,单身,无不良嗜好,职业是自由撰稿人。
当然,这是明面上的身份。
实际上,我是一个怪物。
一种需要靠吞噬人类中的“恶”来维持生命和容貌的怪物。
简单来说,我得吃人。
但我有原则,有底线,有自己严格的《米其林捕食指南》。
只吃人渣,罪大恶极的那种。
三百年来,我换过几十个身份,住过十几个城市,从大清的贝勒爷,到民国的教书先生,再到新时代的社畜,我一直将自己隐藏得很好。
我管这叫“可持续性觅食”。
我现在的身份,是一个住在高档小区的自由撰gao人,每天的工作就是看看新闻,刷刷热搜,寻找那些符合我“食谱”的下一顿美餐。
比如那个把粉丝当韭菜割,骗了上千万还逍遥法外的油腻网红。
又比如那个家暴成性,把老婆打进医院还反咬一口的畜生。
他们都是我的目标。
我自诩为“城市净化者”,一个低调的、隐藏在黑暗中的美食家。
直到半个月前,我对门搬来一个新邻居。
那天我刚处理完“食材”,正在用新买的破壁机处理一些“厨余垃圾”,门铃响了。
我心头一紧,手里的胫骨差点没拿稳。
三百年的经验告诉我,这个点上门的,不是查水表的,就是送温暖的。
我从猫眼里往外看,一个身高一米八五以上,穿著简单白T恤和牛仔裤的年轻男人站在门口,短发,剑眉星目,帅得有点过分。
他手里还提著一盒水果。
哦,是新邻居。
我松了口气,擦了擦手,打开门,脸上挂起营业式微笑:“你好?”
“你好,我叫林锐,刚搬到你对门。”他把水果递过来,笑容阳光灿烂,“以后就是邻居了,多多关照。”
“陈长生。”我接过水果,客气道,“欢迎欢迎,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开口。”
坦白说,这小伙子给我的第一印象不错。
有礼貌,长得帅,而且身上有股……怎么说呢,特别纯粹干净的气息。
就像一块没被污染过的上等食材。
呸,职业病犯了。
我晃了晃脑袋,把这个危险的想法甩出去。
我可是有原则的怪物。
接下来的半个月,我和林锐成了点头之交。我知道了他是市刑警队的,年纪轻轻已经是副队长,典型的青年才俊。
而他,则把我当成了一个有点社恐、深居简出的邻居大哥。
我以为我们的关系会一直这么和谐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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